古典家具桌和案是兩種不同種類的家具。說到桌與案,大部分人都覺得,不都是一個板子四條腿嗎,至多一個名字俗點兒,一個名字雅點。事實上,桌和案的功能確實區別不大,但在形制和文化意義上,可大不相同。
形制
中國古代,四條腿安在四角的叫“桌”,縮進來沒在四角的,都叫“案”,與其尺寸大小高矮無關。這么說不夠形象,給大家講個故事。
東漢有一位名士叫梁鴻,有氣節,有文采,在當地非常有名。他有一個同鄉女子叫孟光,一心一意想嫁給他。孟光長得不好看,膚色比較黑,但特別有勁兒,史書上記載她能“力舉石臼”,也就是像個舉重運動員。孟光到了30歲還沒嫁出去,父母就問:“你為什么還不嫁???”不要說是在古代,就是在今天,30歲沒嫁出去的人,父母也會追著問。
她回答說:“我非梁鴻不嫁。”梁鴻一聽這話高興了,心想:還有這樣的女子?那我就娶回來吧。于是,他請媒人牽牽線、搭搭橋,也沒見過真人,就把孟光娶回來了。孟光很高興,成天描眉畫眼,希望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些??闪壶櫡炊桓吲d了,連著七天沒搭理她。孟光慌神了,不知道為啥:怎么娶了我又不理我呢?梁鴻說:“你描眉畫眼不如素面朝天好看,我想找的是能過日子的老婆。”孟光說:“那我就不畫了,咱好好過日子。”于是孟光每天把飯菜弄好了,端到丈夫面前,高高舉起,請丈夫享用。
這就是“舉案齊眉”的故事,這個成語也變成今天夫妻相敬如賓的一個象征。
這里的“案”,當時就是一個托盤。今天的托盤就是一個盤子,當時的托盤“案”,帶有四個足,四足是縮進去的,與我們今天所說的書案的“案”形制上非常接近。

文化意義
從歷史演進來說,“桌”出現得較晚,桌,最早寫成卓越的“卓”,它是高起來的意思。比如卓然而立、卓爾不群。就是超出別人,高高地立在那兒。“卓”字后來才把底下“十”字變成了“木”字,寫成了現在的“桌”字。
桌與案從功能上講,差距不是很大。
在桌出現之前,古人吃飯喝水寫字辦事,都在“案”上,南朝詩人鮑照有詩“對案不能食,拔劍擊柱長嘆息”。
后來,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,“吃貨”群體逐步崛起,桌這一家具功能就發生了分化,桌子慢慢變成實用性很強的家具,而案則更多地具有了文化意義,甚至有的人家里直接把案作為擺設,把珍物直接陳列其上。經過這種演變,桌和案的功能分化也體現在了文化和語言上。比如我們有條桌就有條案,有畫桌就有畫案,有書桌就有書案,有炕桌就有炕案。但有飯桌,就沒有飯案。
琴案
因為吃飯這件事雖然在生活中非常重要,但從精神層面上講并不重要。過去古人從文化上還比較鄙視吃。古人覺得天天去談吃,層次太低了,得談點兒文化,談點兒梅花、竹子,才比較雅。所以,吃飯比較低,我們就在桌子上完成。
中文的語言環境里,“案”是雅的、正式的,“桌”則是俗的、家常的。跟案有關的詞兒,感覺檔次都偏高,跟桌有關的詞兒,感覺都偏低。比如,拍案而起、拍案叫絕,是不是都是高等詞匯?那跟桌有關的詞呢……拍桌子瞪眼、拍桌子砸板凳,給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樣的。
再舉個例子。
赤壁之戰前,孫權向大臣們表示決戰的信心,“拔刀斬前奏案,曰:‘諸將吏敢復有言當迎操者,與此案同!’”從話語間可以想象出,孫權說這句話時,一定是在書房、前廳這類正式場所。若是把“案”換成“桌”再想象一下:孫權向大臣們表示決戰的決心,拔刀把面前的一張桌子砍兩半!現在是不是感覺整個場景變成了……在東吳食堂,大家伙兒邊吃飯邊討論,突然,孫權憤而舉起砍刀將飯桌砍成兩半!多不嚴肅啊!
正因為如此,“案”字也衍生出了很多帶有公文性質的詞匯,例如提案、文案、草案,等等。只有中國有這樣的家具,形制稍不一樣,文化意義千差萬別。西方是沒有這個概念的,英文中就是一個“table”,沒有桌案的區別。把一種承具分得清清楚楚,這是我們的文化高于別人的精髓之處。
古典家具“桌”與“案”的區別在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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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2021-09-20 10:5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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